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

 

01 享受主体

 

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

 

02 优惠内容

 

2027年12月31日前,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。

 

03 享受条件

 

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,是指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。其中,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,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,不满12个自然月的,按照以下公式计算:

 

营业收入(年)=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/企业实际存续月数×12

 

04 享受方式

 

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,实行“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”的办理方式。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 

政策案例

 

甲企业为微型企业,2023年5月与乙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,借款10万元,期限一年,年利率4%。甲企业、乙银行是否都可以享受免征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?

 

    根据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》(2022年第22号)第四条第(一)项规定,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,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,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。

 

    因此,甲企业、乙银行申报该笔借款合同印花税时,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税优惠。

 

政策依据

1.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77号)

2.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》(2021年第6号)

3.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13号)

4.《工业和信息化部 国家统计局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 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

5.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》(2022年第22号)

6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>等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2年第14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