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所得税又降了!税务局正式发文: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到300万元的部分,再减半征收!

 

 

 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

 

也就是说,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-300万元的部分,实际税负由10%降至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