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  容

外国商标注册权益人侵权投诉管理的办事指南.

法律依据
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

法律依据附加说明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。 

数量及方式

无 

条  件

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其商标专用权受到他人侵犯的,可以向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侵权行为地在深圳市范围内的,向市场监督管理局)投诉。

申请材料

外国商标注册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,应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,并提交经公证、认证后的委托材料及以下规定材料的中文书件,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、认证手续,按照对待原则办理:(1)投诉书,应列明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、地址、侵权事实、法律依据、投诉要求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投诉日期;(2)营业执照,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;(3)商标注册证;(4)涉嫌侵权证据,包括涉嫌侵权实物、商标标识或照片、有关票据等。

申请表格

 

申请受理机关
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

决定机关
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

程  序

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市场监督管理局)投诉

时  限

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

无 

法律效力

收  费

不收费。

年审或年检

网上受理

无 

状态查询

无